各学院、各部门、各附属单位:
接市外办通知,即日起凡申请因公出国(境)团组上报材料须增报与邀请方联系过程的情况说明和附件。说明中须详细注明联系方式(本单位直接、通过其他单位介绍等)、邀请方联系人信息(含姓名、单位、职务、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我方联系人信息(含姓名、职务、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并以附件形式附上往来信息证明原件及翻译件(电子邮件、书信或传真等)。情况说明和附件均以word文档电子版发送至国交处公共邮箱:shutcm51322260@163.com。
如有疑问,请来电咨询,联系人:茅骏霞 51322260。
国际交流处
201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