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确定2016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资助项目的函》(留金发[2016]3018号)及《2016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办法》的要求,我校国交处、学生处及相关学院组织评审委员会对4名自愿报名的预选人员从专业水平、外语应用水平和表达能力等各方面进行认真的审核评议,拟推荐2013级营养学本科生陈星伶、谢佩,作为“上海中医药大学与日本川崎医疗福祉大学营养学专业本科生交流项目”候选人,申报参加国家留学基金委的2016年第一批派出的国家公派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
特此公示。
公示期为2016年4月13日至4月2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国际交流处反映。
联系电话:51322259,51322257
联系邮箱:hongganlu2013@163.com
上海中医药大学
国际交流处
2016年4月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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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医药大学
国际交流处
2016年4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