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交流处(兼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作为行政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学校系统的外事管理工作。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1、组织实施学校的国际来访及港澳台地区来访接待工作;
2、负责因公出国及赴港澳台地区人员的审核报批及相关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3、负责学校系统国际及港澳台合作项目的洽谈和签约准备;
4、审核国际及港澳台地区合作项目的意向书、协议书;
5、负责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管理;
5、负责WHO项目的联系协调;
6、负责审核报批和组织实施国际会议;
7、负责学校开展与国际及港澳台地区院校的学生交流项目的统筹管理;
8、聘请外籍专家来校从事长短期讲学工作并对其进行外事管理。
国际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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